家母信仰60年,其中有50年的時間她自認為自己是屬於虎林街浸信會的會友,她把自己最精華的30年時光,奉獻給了虎林街浸信會服事工作。晏子年牧師在虎林街教會服事期間,正是家母在教會服事期間一同配搭的同工。
家母擔心有一天她離開了,沒人記得她,所以她盡可能的留下一些,可以讓人記得她的故事的憑據,理由很簡單,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為主作見證,如果我們能在生前讓人記得自己的好,甚至讓人記得自己活出主禱文那樣的好,那也不枉主賜給我們今世的一生,縱使我們曾經走錯路、說錯話、犯過過犯,縱使我們肉體軟弱,神也會掩面不看我們的罪,是因為我們靠著基督活出主的生命。不是讓人記得我們曾在教會當上多大的地位或者是我們奉獻多少金錢, 而是我們是否願意活出主禱文。
我知道很多人選擇平凡、平淡、平安過一生,我覺得平凡、平淡、平安也是主的賞賜,但主在每個人身上都有不同的呼召。平凡、平淡、平安,養兒育女也是一種呼召。(開始回憶媽媽是怎麼進入安養院,又是怎麼堅持離開安養院的。)
求主赦免我,我是真的能力不夠,我連追求心儀對象的能力都沒有,又怎麼能奢望自己能有足夠的能力照顧自己或照顧他人甚至照顧爹娘呢?
這十五年,家母是怎麼熬過來的,她的喪夫之痛,我的喪父之痛是走過十年的憂鬱症,直到拿到宗教碩士學位才真正的被德蕾莎修女的活出主禱文救贖了。但是我媽呢?她真的只能靠主,所以她真的只能靠禱告,她既要撐著這個家,還要為我傷神傷心。她恐怕不解我拿到這個宗教碩士有什麼意義,因為她還是傳統的信徒,認為牧師才是教會中最受尊敬的教階,在她的世界裏沒有自由派神學家這樣的身份與角色。因為爹娘都是傳統福音派教會會友,不過先父早已看出加爾文主義的弊端,只是他所受的神學訓練還不夠多,不夠紮實的關係,也只能照著既有教會的步伐前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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